出口货物到美国的贸易方式有很多种,有些货物的美国进口清关费用及税费由发货人支付,以美国海运DDP(Delivered Duty Paid,完税后交付)为例,来看看美国的进口清关。
● 清关方法一般有两种:
1、以美国收货人的名义清关。
即由美国收货人(consignee)将POA交给美国的货代,同时还需要美国收货人的Bond。
2、以发货人名义进行清关。
由发货人向起运港的货代提供POA,由货代转到目的港代理,由美国代理人帮发货人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,同时需要发货人购买Bond。
● 注意事项:
1、上述两种清关方法,不论采取哪一种,都必须用美国收货人的税务号码(Tax ID,也称为IRS No.)清关。
2、在美国,没有Bond不能清关,没有税号也无法清关。
● 该贸易方式下的清关流程
1、报关报检
在准备到达港口或到达内陆点5天内,报关行可根据货物到达时间准备好海关所需的文件,在5天内向海关申请通关。
海运清关将在48小时内通知放行与否,空运将在24小时内通知。一些货轮在到港之前,海关已经决定对其进行检查。
在货物到达前,绝大多数内陆点均可预先申报(Pre-Clear),但只有在货物到达之后(即ARRIVALIT)才能显示结果。
向海关申报的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电子申报,另一种是海关需要审核报关文件。无论哪种方式,我们都必须准备好所需要的文件等数据信息。
2、准备报关文件
(1)提单(B/L);
(2)发票(Commercial Invoice);
(3)装箱单(Packing List);
(4)到达通知书(Arrival Notice)
(5)如果存在木制包装,则需要熏蒸证(Fumigation Certificate)或非木制包装声明(Non Wood Packing Statement)。
3、转关
如在内陆清关,则需进行海关转运(cutI.T.---Immediate Transit)。
必须提供I.T.生效日期(Date Issued).发出地点和暂停地点(Place Issued and Ended)。内陆海关使用I.T.来控制和放行。
4、放货
(1)以前的ABI系统,船舶公司码头直接与海关联网,也就是说,如果海关在ABI中放行,船东和码头都能看见。
如今的AMS中,有几家大型船舶公司,例如长荣、APL、马士基、中远、CSCL等等都有AMS网络,
这两家船舶公司和NVOCCAMSFILER都可以同步看到,轮船公司协助船坞系统的同步更新。
(2)码头/船公司放货码头与船舶公司建立联网,如运费预付,提单又被电放,只要海关一放行,码头就自动向卡车公司装运。
因此,未在起运港收到客户的运费,千万不能做船舶公司电放提单。
(3)内陆装运货物,由清关后船公司发给一名货代,当货主收到该货品后通知货主,货车公司凭此号码提货。
该编号要等:
A,货物到达货场,从火车上下来,
B,海关放行后,
C,船公司放行后,才能取到,缺少的就是货物。
因此,来自内陆的货物需要很长时间追踪,直到到达装运商收到PICK UP为止。